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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快递投诉快速增长

    来源:汕头都市报    作者:许玉璇 郭丹    2014-09-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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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受理的快递投诉不断增长,去年投诉有50个,比前4年投诉总量还多。快递物流服务投诉2011年比2010年猛增了两倍多,其中金平区工商局受理快递物流服务投诉21宗,比2010年增长82%。

     工商部门受理的物流快递投诉最为集中的是“快递变慢递”。1月18日,陈先生通过快递公司寄4斤冷冻牛肉丸到东莞,准备在春节前让好友尝尝。在办理寄件业务时,快递公司承诺从汕头寄至东莞只需一两天便可送达,可直至2月3日春节过后好友才收到牛肉丸。陈先生的一番好意却变成迟到的礼物,而且牛肉丸也过了保质期。从汕头至东莞的快件竟然需要17天,陈先生在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经济损失遭到拒绝后,向工商部门投诉。在工商所调解下,快递公司赔偿陈先生80元。

     “新国标”规定:同城快递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如果同城3天、异地7天快递还没到,就算彻底延误。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快件丢失或损毁赔偿。

坚决拒绝快递“霸王条款”

工商部门提醒——

坚决拒绝快递“霸王条款”

1.尽量选择经济实力强的物流快递公司。

2.详细咨询快递收费规定,妥善保管好发票货单。

3.如实、完整填写并核对快递运单。

4.快递贵重物品均应保价后再寄件,快递食品要注明保质期。

5.要注意物流快递公司作出的快递服务时限。对个别快递公司自行制定的“任何损失只赔快递费”、“最高赔偿额200元”等“霸王条款”,要坚决拒绝。

6.收货时,对于普通快件,如果外包装完好,收件人应签字确认;如果收件人担心发生内件丢失、短少、损毁等问题,可以在签字后和收派员一起对内件进行验收;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对于网络购物,快递物流公司与寄件人(商家)提前约定投递时是“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然后由寄件人(商家)告知收件人。

希望快递业尽快执行新规

消费者——

希望快递业尽快执行新规

     对于“新国标”的内容,不少网购者都表示支持。以前快递拒绝先验后签,消费者拆包时像在赌运气,如果有问题必定要互相扯皮。后来,快递采取了不用签收的做法,也让很多消费者缺乏安全感,因为这样一来,如果出现投错地方,或物品损坏,即使是快递公司愿意赔偿也得不偿失,特别是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快递按规定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不少市民希望,汕头快递企业能尽快执行新规。

新国标部分条文被误解

快递企业——

新国标部分条文被误解

     有快递业内人士表示,不少消费者误解了新规的内容,并不是所有的快件都必须“先验后签”。新国标规定,只有代收货款的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才要求先验后签。对于普通快件,只有在外包装有明显破损时才可要求先验货后签收。而且,新规中还明确了快递公司与寄件人在快件投递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投递时到底是“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快递公司应与寄件人(商家)提前约定,寄件人需提前告知收件人收件程序。如果是“先验后签”,需在邮件上注明,或与快递公司有合同约定,否则快递公司有权拒绝“先验后签”。而快递公司收件时,大部分寄件人并未与其有任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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