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政府部门一个红头文件甚至一个通知,就比法律管用呢?”9日,广东代表团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科信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李林楷发言批评某些“红头文件”凌驾于法律之上,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职能部门是否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性审查,对一些明显违法和老百姓意见比较大的所谓“红头文件”、“部门规章”予以制止。
李林楷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的五年里,在立法方面成绩非常突出,有目共睹。但是,一些老百姓有这样感觉,立法一流,但依法行政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为什么呢?因为有的老百姓经常为一些问题感到很困惑:为什么很多政府部门一个红头文件甚至一个通知,就比法律管用呢?比如几个月前公安部突然出台一个规定,冲黄灯一次就要扣6分,还要罚款,冲两次就扣12分,要重考驾驶证。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虽然,公安部这个规定在遭到全国亿万网民反对后暂不执行了,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没有作出表态。他说,其实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别小看这些“红头文件”,里面一个规定就可以影响亿万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对国家部门是否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性审查,对一些明显违法和老百姓意见比较大的所谓“红头文件”、“部门规章”予以制止。
“还要遏制社会上‘冲动立法’的倾向,慎重、科学立法。”李林楷说,从总体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质量和效率是很高的,但是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现在社会上有两种倾向是值得注意的,一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另外一种就是“冲动立法”。就是社会上一出现一点新问题,就要马上弄进法律条文里。比如前年修订实施的《代表法》里,增加了“代表不能干预司法,不能干预招投标”等条文的规定。其实,不管是谁都不允许,而且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职的,普通的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他有干预司法、干预招投标这样的本事吗?就是因为个别有职权的人大代表干预了司法案件,干预了招投标,所以就写进了法律,这就是“头痛医头”。
另外就是“冲动立法”,只要社会出个热点问题,马上就要“入刑”,现在“醉驾”入刑了,“欠薪”入刑了,又有很多人建议说“这个入刑”、“那个入刑”,好像只有入了刑法,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李林楷建议,在以后的立法中,还是要慎重考虑,科学立法,真正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进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