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在一份专题材料中提及,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积极研究制定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改革方案,拟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认真研究适当调整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变化不相适应的部分应税品目的税率,拟提高部分高档消费品的现行税率水平,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
报道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财政金融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员倪红日表示,当前税制正在进行结构性调整,税目、税率应该“有增有减”。他认为,可以考虑对游艇、高档手表等奢侈品提高消费税税率,另外,国内烟草消费税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因此烟草消费税的税率还应该往上提,从而实现全面控烟的目标。
根据《2012中国税务年鉴》,现行消费税涵盖了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和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个税目。单就税率而言,化妆品以30%居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