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13岁少年小宇每天用12元生活费安顿一家三口生活的现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事实上,小宇的不幸遭遇并非个案,据市公益基金会不完全统计,当前在汕头,除潮阳、濠江两区外,像小宇一样看似孤儿、但因各种原因享受不到孤儿相关政策的“编外孤儿”近600名。而这个数字,已逼近汕头市符合政策的孤儿人数——748名。
“编外孤儿”无法享受孤儿政策
2004年,潮南区雷岭镇农民刘木海为救落水儿童不幸溺死,留下妻子及3名幼儿。一个月后,妻子狠心离家出走,3名孩子一时间“失去”父母,当时最大的孩子10岁,最小3岁。9年来,这3名孩子就像孤儿一样,孤苦无依,生活没有着落,但由于未能符合相关规定,他们一直都无法办理孤儿证。
据了解,目前民政部门对于“孤儿”的概念定义参照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中的提法,即“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截止去年,汕头市大约有748名孤儿,其中234人在政府福利机构等统一抚养,514人属社会孤儿散养寄居在民间。对于这些社会孤儿,每名孩子都能得到相应的生活保障。
没有孤儿证,就无法享受相关的孤儿政策。实际上,“编外孤儿”一直以来都被社会所忽略,比起享受政策的孤儿,他们的生活状况更为窘迫、更无保障。
五区县“编外孤儿”数量超600
去年,市公益基金会曾着手发起了一项“恤孤圆梦”行动,活动本意是要帮扶汕头市的孤儿,帮助他们上学直到就业。但启动后,基金会相关工作人员发现,在档的孤儿不仅有政府提供生活保障,还有各社会团体的各种资助。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郑俊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政策每个孩子一个月600元生活保障款,部分县区还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一个月每个孩子有680元以上的保障款。
很快,基金会又关注到一个像刘木海3名孩子一样的儿童群体——“编外孤儿”。这个群体事实上跟孤儿没什么两样,但却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孤儿证,享受不到相应的孤儿政策。郑俊钦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就决心要弄清楚汕头市有多少这样的孩子,再看基金会能否帮助这类儿童解决问题。
不过,接下来的统计调查结果,则出乎基金会的意料。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潮南区、南澳县在内的五区县,“编外孤儿”近600名。即是说,如果统计完全,汕头市“编外孤儿”的人数将与享受政策的孤儿人数相当,甚至是超过后者。
渐有热心人士开展帮扶活动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热心义工、社会团体、民间慈善机构纷纷开展帮扶困境儿童的活动,当中就有不少机构的帮扶对象是“编外孤儿”。其中,潮南区妇联发起的“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六年来共筹集资金约350万元,帮扶困境儿童近8000名次。
早在2006年5月,潮南区妇联对全区困境儿童进行了全面摸查,并初步登记造册;同年12月,妇联工作人员采用问卷抽样调查的形式,进一步围绕困境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对该区困境儿童的情况做了比较详细准确的了解;2007年,潮南区妇联发起并组织实施“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在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积极响应下,至目前全区已帮扶困境儿童7897人次、发放帮扶款近350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困境儿童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了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