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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拟调高0.15或0.2元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     2014-08-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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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备受各方关注的汕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在龙湖宾馆举行。会上,与会代表几乎“一边倒”赞成对我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改革,但对此前市物价局制定的两套水价改革方案各有倾向,发言的15位听证代表中,8人赞成第一方案,6人赞成第二方案,只有市城镇供水协会的听证代表认为水价改革的步子还可以再大一点。

   据悉,此次水价改革拟将现行5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特种用水)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目标。

   市物价局相关科室在会上陈述了两套水价改革方案:方案一拟将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15元至1.75元(第二、三阶梯水价按比例同步调整),将合并后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为2.57元,将特种用水每立方米调高1.50元至6.00元;方案二拟将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立方米调高0.2元至1.8元,将合并后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为2.51元,特种用水同方案一。此外,方案拟继续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用水实施优惠政策,对中心城区低保户、特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优惠金额由现行的12元提高至15元。

   昨天的听证会设立参加人22名,包括消费者、经营人、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大家充分考虑中心城区自来水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就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市物价局将如实归纳整理,综合形成听证会报告,并上报市政府。

   听证会上各利益方激辩水价能否调,怎样调

   理解支持 但要合理

   在昨天上午的听证会上,代表城市供水利益各方的听证代表们从保护水资源和维护中心城区自来水经营者、消费者利益等角度出发,就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激烈的探讨。与会人员几乎“一边倒”地赞成对我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改革,大家普遍认为,将现行的水价分类由5类简化为3类并适当进行价格调整,不仅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节水意识,也符合成本浮动和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供水企业良性循环经营局面的形成,从而保证城市的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

   焦点1:

   方案一PK方案二

   由于两套水价改革听证方案中,方案一和方案二对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价格调高的幅度各有侧重,分别为居民9.38%、非居民51.18%和居民12.5%、非居民47.65%。因此,“选择方案一还是选择方案二”成了会场讨论的焦点。

   赞成方案一的专家学者代表郑良泽、李广辉,消费者代表林章顺,政府部门代表江德毅,社会组织代表陈宇等认为:自来水价格调整涉及千家万户居民的居家生活,应尽可能控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的幅度,尽量不超过10%。

   倾向选择方案二的人大代表庄文强,政府部门代表林耿、李鹏,工业代表周培坚,商业代表刘松鑫等则认为:方案二更符合补偿成本合理受益公平负担原则,按一个四口之家每月用水三十立方米计算,方案二只比方案一多增加支出2元左右,影响不大。而对工业企业来说,较低的涨幅可以极大减轻成本压力,从而有利于改善招商引资环境。

   焦点2:

   供水企业要加强管理

   政府部门代表林耿、江德毅、陈宇,市人大代表庄文强,个人代表曹伟文等认为:在调整水价的同时,供水企业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适度改造老市区管网,保证二次加压的水质,保障安全供水,不断保持和提高供水质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目标,为营造和谐水环境作出贡献,让群众喝上物优价廉的放心水。

   焦点3:

   调价能否分步实施

   工业代表周培坚、专家学者郑良泽等认为:此次水价调整对工业企业来说承受的压力比较大,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调高的幅度都在50%左右,而我市的工业企业目前来说经济效益大多还不是很好,因此能否分步实施,比如先涨30%,半年过渡期后再涨20%,让企业有个逐步接受的过程。

   焦点4:

   水价改革步子可以再大一点

   社会组织代表余少伟认为:自来水在每个家庭日常开支和工商企业生产运营成本中所占比例是很小的,用户在心理和经济上应该都可以承受,而低收入人群又得到优惠。因此建议把水价改革的步子再迈大一点,依法依规把净资产利润率调高到合理的百分点,让供水企业可以逐步偿还贷款,适应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

   焦点5:

   选准实施调价时机

   政府部门代表江德毅认为:鉴于我市不久前刚遭受了强降水和强台风的袭击,很多居民和企业损失严重,因此此次水价改革调整应选准一个适当的时机再批准实施,之前还要做足舆论宣传工作,在社会大众基本能够接受的条件下再来正式调整。

   中心城区综合水价拟调高18.13%

   5类改为3类 价格有升有降

   无论采取何种方案,我市将继续对中心城区低保户、特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优惠金额由现行的12元提高到15元。

   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和高污染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其中对限制类企业加价10%,对淘汰类企业加价20%。

   深度解读

   为什么上调居民水价?

   原因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保本微利的作价原则以及促进居民节水。按照2010-2012年成本监审报告计算,市自来水总公司近3年含税单位供水成本为1.98元,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6元,每立方米相差0.38元。

   原因二:保障供水质量、供水安全的需要。近3年各类用水比例中,居民生活用水占54.62%,占年用水量一半以上,只有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才能适当缓解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现象,使供水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保障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

   原因三:与周边市相比,揭阳、汕尾两地实行的两部制水价,在公布的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单价1.71元和1.68元的基础上,每立方米还需另加计容量水价,终端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均高于我市拟调整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为什么工业用水涨幅较大?

   原因一:长期以来,工业用水实施价格倾斜政策,造成我市工业用水价格偏低是这次工业用水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自1996年以来,中心城区工业水价一直低于当时的综合水价,也一直低于居民生活用水水价,造成我市水价结构的不合理。现行单价1.7元与目前全省部分城市工业水价对比来看,仍处于偏低水平;

   原因二:商业和工业水价历史积累差价较大。2005年首次将工业用水单价由1元调至1.2元,2010年水价调整,在保持商业服务业用水价格不变的同时,工业水价调高0.5元,二者价差由1.7元缩小至1.2元。但由于商业和工业水价历史积累差价较大,难以通过一两次的价格调整予以消化,是这次实施工商业用水同网同价后工业用水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重要原因。

   原因三:长期以来,工业用水价格不足以弥补成本。现行工业用水价格为1.7元,而2010年水价调整的综合价格(不含利润)为1.82元,若与近3年含税单位供水成本(1.98元)相比,弥补成本的差距更大,因此,这次实施工商业同网同价后,工业用水价格上涨幅度中弥补成本部分也占了很大一部分。

   调价影响

   居民用水:户均月增加支出4元

   按市统计局提供的2012年度人均日用水量0.183立方米计,2012年居民户均月用水量20.34立方米,根据此次水价调整方案中,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增加支出4元左右(若按我市现行居民第一阶梯水量基数32立方米/月.户计算,平均每户每月家庭支出增加6元左右)。与此同时,方案将低收入群众优惠金额由每户每月12元提高到15元,提高幅度25%,高于这次水价总体调整幅度。预计此次水价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实际影响应低于心理影响。

   工业用水:对印染行业有影响

   据市统计局2012年我市中心城区万元产值用水量6.06立方米计,在方案一和方案二中,万元产值最多增加水费支出5元左右;另外,从2010至2012年工业用水比例31.03%、29.25%、28.06%来看,工业用水量是逐年缩小的,工业用水价格倾斜政策的效果也不太明显。预计水价改革对在中心城区发展工业或对现有的工业企业的影响程度不会太大,但对印染行业等个别用水大户还是会有一定影响。

   商业用水:下调有利服务业发展

   这次水价改革,中心城区经营服务用水价格拟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9元降到2.5元左右,降幅10%以上,符合中心城区大力发展经营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以及淘汰落后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的实际,也符合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方向。同时,从近3年中心城区经营服务业用水比例9.36%、11.4%和13.43%来看,经营服务业用水呈逐年上升趋势,水价下调有利于在中心城区鼓励和发展经营服务行业,扶持和促进中心城区经营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调价背景

   自来水公司近两年亏损953万

   根据市国资委的情况反映,市自来水总公司已连续两年出现较大的政策性亏损,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依法对市自来水总公司2010至2012年3年的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据市自来水总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分别亏损了531.51万元和421.94万元,合计953.45万元。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和公平负担的原则,针对市自来水总公司目前水价与成本倒挂,价格矛盾日益突出,在政府有一定投入又无法化解价格矛盾的情况下,只有适当调整供水价格,才能得以补偿供水成本,促进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

   名词解释

   三类用水

   改革后水价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

   居民生活用水:指的是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水费的特定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是指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等用水;

   特种用水:是指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和外轮、洗车的用水等。

   场外声音

   有利培养节水意识

   家庭可以承受水价涨洗车费

   汕大法学院公共管理系

   主任闫志刚:

   有利培养节水意识

   汕头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闫志刚认为,从水资源保护的角度来说,适当提高水价有利于培养大众节约用水的意识。近年来物价和工资水平持续上涨,供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相应调整水价也是无可厚非,但是自来水公司毕竟是公共服务事业,水价改革不能完全以生产效益为目的,还要按照效益、公平、环保的原则,综合考虑各个社会群体的成本、效益和承受能力的平衡。

   金龙小学教师李颖群:

   家庭可以承受

   当老师的李颖群是一个三口之家的主妇,她告诉记者,她平时挺注重节约用水,如家里用的是节水型马桶,小孩的洗澡水会用来泡洗脏衣服或拖地等。所以,她家的水费支出不多,一般每个月在20元左右。李颖群表示,按她家每月十几立方的用水量来算,每个月多支出两三块钱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李颖群也认为,一、二、三阶梯按相同比例涨价的话有点失去了阶梯水价鼓励节水的作用,“如果第一阶梯不涨,而多涨那些用水大户、特别是工业生产企业可能会更合理些。”

   汽车服务中心

   经营者李旭文:

   水价涨洗车费

   也得跟着涨

   在广厦新城经营一家汽车服务中心的李旭文告诉记者,他店里每天平均要洗二三十辆车,每辆收费15或20元。“洗一辆车至少要两三个工,用掉近一立方的水”,李旭文说,算上水费和工人工资等成本,目前洗车服务已经是只亏不赚。如果特种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5元上调至6.5元,他今后每个月得多负担近300元的水费,“看来洗车费是不涨不行了”。不过,对于顾客是否能接受,李旭文仍心存顾虑。

   市人大代表沈雪山:

   供水服务也要跟上

   沈雪山认为,对自来水价格进行改革,致使某些行业用水价格有所上升并不一定是坏事,但是改革后供水企业的服务质量也要跟得上,不能让消费者感觉到只有涨价而不见质量的提升。对于提高低保户、特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优惠幅度这一政策,这是政府惠民生解民困的实在之举。

   广东华盛塑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魏育南:

   不能把亏损原因

   都归咎于水价太低

   作为我市工业企业界的代表,魏育南认为应该首先从供水设备是否老化、自来水是否流失、日常维护是否到位、人员是否超标等诸多方面寻找供水企业亏本的原因,而不仅仅都归咎于水价太低。如果这些原因都不存在或者是都解决了,那么在当前通货膨胀的大形势下调整价格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对于工业用水此次升价的幅度,魏育南也直言“太高了”。对于企业来说,水价高了也就意味着生产成本的增加,如果相应提高产品价格,那么企业就会失去市场竞争力,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他认为可以接受的涨价幅度是在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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