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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娅:民企与国企做生意要有法律保障产权明确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安小庆    2014-08-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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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4年广东省政协小组讨论中,省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新表述引来对此最为“敏感”的来自民建和工商联的委员们的热议。

   振奋

   昨日下午,政协第3小组讨论会场,省政协委员杨造明率先发言。“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上升到52%。这个52%是很了不起的。可见我们民营经济的势力!我们的贡献!哈哈!”对于报告中关于“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表述,杨造明认为“是支持民企平等参与竞争,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他对政府的思路表示很“振奋”,并鼓励在座的民营企业家委员投资国企项目。

   泼冷水

   就在杨造明详细分析政策利好后,他的“热情”却被之后发言的政协委员王永辉泼了冷水。“实际上,广东第一波的国有企业改革在全国当时来讲,不是最好,而是有点落后。从现在看来,国企改革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形式多,实际少。都说国企拿项目出来了,但是好的项目都已经自己做完了,不好的项目才拿出来。民企投资‘玻璃门’‘弹簧门’还是很多。”

   谨慎提醒

   随后发言的政协委员马娅建议“如果(民企)真的要进入,一定要配备相关的民企投诉、调解、仲裁机构。民企一进去,就要有法律保障,产权一定要清晰。”

   此时,对于民企要不要投资国企、怎么和国企做生意的话题,从刚开始的兴奋和跃跃欲试逐渐趋于谨慎和保守,且一直延续到最后发言的政协委员吴楷明那里。

   “目前国企发展当中还有不少不规范的地方,如果大家真的要和国企一起,真的要小心!”在列举若干国企出现经营漏洞的例子后,他再次提醒在座的企业家委员们要对注资和合作国企一事“认真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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