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4月11日讯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4月8日-11日在海南博鳌召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在“楼市2014:从调控到改革”分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如果通过审批状态,保有环节税负可能要比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往上抬一些。
贾康:比较直率地说,房地产税立法后,一旦走到可以执行的状态,这个税和费合在一起的负担应该更合理化,但是这里不是处处都减税,可能在前面原来费比较多的开发环节费要往下降,交易环节,财政部楼部长也明确说交易环节税负总体往下减少,包括住房,也包括商业不动产等等,总体是希望交易环节税负能往下调整的尽量往下调,当然不排除有些人主张的按照持有房子时间长短在交易环节做区别对待。但是在保有环节,我认为这个应该捅破这层窗户纸,保有环节至少高端的住房税负是从无到有的,我们过去这么多年,改革开放30年了,保有环节没有规范税负,只有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而且上海只涉及增量,重庆只涉及存量里面的独立别墅,他们称为花样洋房,联排、双拼都排除了。房地产税立法如果通过审批状态,保有环节税负可能要比两地试点往上抬一些。国际经验不能简单照搬,我过去有一个一向强调的观点,房地产保有环节,包括消费住房高端住房保有环节税要合理的合理施加上去调节作用同时,不能简单照搬美国对消费住房普遍征收的制度框架。美国是只要有不动产,包括住房,首先税一定要征。每一处不动产都不可能处于无税状态,区别对待也掌握的很严格。中国一段时间内,我认为这个税负一定要考虑,要给出所有人第一单位的免税空间,不论他富裕程度如何。比如说第一单位要免税这个原则是不是可以确立起来?第一单位叫做第一套房就比较大而化之。叫做这个家庭每一个人的平均居住面积就比较细致。到底怎么样还要看立法,我认为税负应该把第一单位放在一边以后,对剩下的我说的高端施加调节,这可能更符合中国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既要使社会可接受,又要把这个制度框架建立起来后在动态中完善的现实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