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的法律底线不能丢:不要以胜败论企业,要以企业发展的过程评价企业”
发自湖北武汉
“腾讯法务之道也是腾讯公司成长的缩影,是腾讯发展之道。”这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对腾讯法务体系的评价。
4月18日,2014年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开幕的前一天,腾讯公司主要创始人、终身荣誉顾问陈一丹先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畅谈腾讯法务之道。当日,陈一丹受聘为该校名誉教授。
一手打造法务体系
1998年腾讯公司创立,具有法律背景的创始人陈一丹承担起了公司的合同审核、用户协议起草、内部管理规范制定等具体法务工作。
“我在创立公司之前只为家里人打过一次官司,虽然赢了,但过程中感觉身心疲累,无论结果如何都是两败俱伤。所以我要把公司法务做好,防范风险,避免打官司。”陈一丹的这段话道出了腾讯法务设立的初衷。
随着业务的发展、上市的需要和腾讯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腾讯的法务工作逐渐转变为由专人负责法务和专利工作。
2004年,腾讯公司上市后。于2005年和2012年分别对公司架构进行了调整,法务团队也进行了两次调整。
第一次调整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基于公司上市后的合规需求,设立了首席法律顾问;二是在法务架构上设立了专门的法务部,包括综合法务组(负责直接对接业务、诉讼、投资并购)和知识产权组(负责商标、版权登记)。
2012年的第二次调整整合专利团队后,设立了三个部门:成立法务综合部,负责为公司业务提供法律事务支持及法律风险管理,同时负责诉讼争议事务、法律研究、法务管理和团队建设;成立知识产权部,统一负责公司专利、商标、版权、域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确权、管理、策略制定和实施,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战略规划与执行;成立合规交易部,负责公司治理、上市合规、融资、兼并收购、大规模技术交易、产品国际化及境外风险控制、海外分公司、境外HR等方面的法务支持及相关标准和规则的制定。
根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年底,国内颁布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总数达62项。腾讯积极布局法律研究,成立了业内第一个法律研究中心,对行业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与学术界进行探讨,向立法机关反馈行业经验和行业意见。在最近的架构调整中设立了公共战略研究部,并正在筹建以社会科学为研究范畴的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
至此,腾讯法务体系走向成熟。而法务工作也贯穿在腾讯一些横向的组织架构中,比如在董事会设立有合规管理委员会;公司内部设立跨部门的法律委员会、税务管理委员会、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
以开放的心态进行合作
从开始负责具体的法务工作,到创建法律岗、结合业务发展调整法务体系,再到带领法务团队在诉讼中不断胜诉维护公司权益,陈一丹一手打造的腾讯法务堪称完美。
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3Q大战”已经落下槌音,在陈一丹看来,“3Q大战”是腾讯的“一个槛儿”。
对于这场诉讼,陈一丹想的不仅是事件本身,而是为什么会发生这个事情。“这个时候就开始检视自己的种种问题,又让我们对自己很多不足有些心慌。有理也要让三分,有错就得诚恳改。”
陈一丹认为:“3Q大战”触发腾讯思考的问题是“开放”,这是腾讯走向开放平台的一个原因。
早在2011年6月,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就在合作伙伴开放大会上提出开放战略:“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梦想是希望建立一个一站式的在线生活平台。那么今天,我想把这个梦想往前推进一步,那就是一起打造一个没有疆界,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新生态。”
从PC端开放到腾讯开放平台走向移动化,透露出的是腾讯坚定做平台开放的信息。
陈一丹提到,腾讯以开放的心态,在有潜力的领域与有能力的人合作,比如,跟搜狗、嘀嘀打车、大众点评和京东等进行的合作。
卸任CAO一年
2013年3月20日,腾讯在2012年财报发布会后公布了一则重要消息:其核心创始人陈一丹卸下首席行政官(CAO)一职,改任公司终身荣誉顾问。
陈一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卸任后的前半年仍在继续处理公司事务,当了半年的‘守门员’,公司的一些事务还需要我来最后把关;半年后,找我的人越来越少,‘接力棒’也交了出去,事务都交给后辈去做了。”
而陈一丹的“交棒”安排,早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彼时,陈一丹给其他几位创始人和公司总裁发了邮件正式提出“交棒”安排的想法,最终明确了“交棒”的方向以及放开管理职务的大致时间。之后,是部署接班人梯队成长的两年,直到微信等拳头产品的诞生,腾讯精品产品文化的确立。
“直到接班人日益成熟,决策能力和影响力显著上升时,才正式放手。”陈一丹用严谨背负起责任。
“空闲的时间多了,能多陪陪家人、多做公益、多看书、多思考。”谈到家人时,陈一丹的嘴角始终上扬。
卸任CAO这一年,作为深圳市版权协会会长的陈一丹依旧关注网络版权。他认为,以往著作权法对互联网版权的保护是转化适用,在著作权法修订中,不应当只从保护版权的角度修改,还应当关注推动产业发展的角度。
在谈及“4月17日快播宣布停播,表示要全力维护版权”时,陈一丹认为,快播的转型一方面说明其能力提升,有实力转型购买版权;另一方面说明企业影响力扩大时,经营也会走向正规,不合法的灰色地带不可能一直持续。
“企业经营的法律底线不能丢:不要以胜败论企业,要以企业发展的过程评价企业。”陈一丹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