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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2014企业养老基金缺口超10亿元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赵映光    2015-01-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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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2.11个人缴养老金,得养1个老人,赡养比远低于广东省平均水平——

羊城晚报讯记者赵映光报道:“经测算,养老保险要达到收支平衡的赡养比应是4:1,但汕头市目前的赡养比仅为2.11:1,这意味着汕头平均每2.11个缴纳社保人就要赡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该数据远远低于全省6.5:1的赡养比平均水平。”羊城晚报记者从近日刚刚闭幕的汕头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记者会上获悉,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汕头市当下的养老压力非常大,去年该市的企业养老基金缺口就高达10亿多元。

企业养老基金缺口仍在不断扩大

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业龙介绍,汕头是个老工业城市,历史包袱大,困难企业退休员工较多。目前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达6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8%,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占全市老龄人的18.4%,“汕头早在很多年前就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从2007年开始,汕头市社保部门就连续7年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截至去年年底,汕头每月人均养老金就已升至1646元,是2007年474元的4倍,今年还将继续再提高10%,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从2009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目前的95元,今年7月份则将提高到100元。

但面对高比例的老年人群体,黄业龙坦陈,尽管汕头市多方努力、积极争取,不遗余力地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但由于近年来各项补缴政策相继出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数快速增长,企业养老基金缺口仍在不断扩大。在2014年的决算中,该缺口数额就超过了10亿元,但得益于省级每年调拨的调剂金,目前该缺口基本得以填平。

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待省细则出台

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如何“并轨”的问题,黄业龙表示,今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新制度实施时间是2014年10月1日。

新制度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要缴纳两部分钱: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二是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改革的方法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通过将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目前,汕头市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并轨”各项准备工作。待省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正式下发后,汕头将全力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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