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市环保局制定并印发《汕头市开展“环境法治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环境法治年”活动,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蔓延,以查促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
按照方案的部署,汕头市环保部门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和典型环境案件,公布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此外,汕头市环保部门还将挂牌督办一批重点环境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督办任务、时限要求。组织建设项目环保大检查,以加强执法促进“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和违法违规污染企业落实整改。全面排查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开展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重点查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网箱养殖和旅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