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开始实施,近日,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在我市“发威”,3月29日,潮南区环保部门依法查封5家违法排污企业,这是我市开出的首批“环保封条”。
近年来,通过整治,潮南区溪河水质得到改善,但是近期,部分溪河水质又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峡山大溪水质污染较为严重,河水发黑,且发出阵阵恶臭。获悉情况后,潮南环保部门组织力量排查,发现位于两英镇的龙岭陈庆丰漂洗工场、辉丽织造有限公司、新厝陈国明漂染工场、广东高达织造有限公司潮南分公司和西新村方乙平土染工场等5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依照新的《环保法》,区环保局对这5家非法排污企业进行查封。
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由于违法成本低,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作用。新《环保法》不但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还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根据新环保法,环保部门可以对超标超总量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停业关闭措施,还将设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的违法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在上市、融资等审批时作为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