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下半年我省开展试点以来,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已经走过6个年头。我市作为粤东区域中心城市,跨境人民币业务量一直占据粤东之首。记者从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获悉,截止2014年末,试点以来我市累计完成635.49亿元,业务量自统计以来实现了平均每年245%的增长速度,2014全年完成跨境人民币业务量达267.97亿元,相当于粤东其他四市的业务量总和。
开展试点以来,在人民银行系统的推动下,我市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成效显著,交易对象从最初的只有香港地区发展到目前的近百个国家及地区,交易性质从单纯的货物贸易发展到直接投资、服务贸易、转口贸易、个人汇款及交易等,参与交易的金融业务品种从单一的跨境汇款发展到信用证、托收、海外代付等。
通过人民银行系统持续的宣传引导,我市银行业、企业界充分认识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推手,纷纷抓住机遇,各显身手,主动适应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新常态”,打出政策导向和自身利益有机结合的“组合拳”,在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过程中不断抢得先机、赢得主动,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推动我市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