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东省普宁市有关方面获悉,阶段来,普宁市环保、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重拳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企业违规违法排污排放行为的整治力度,务求一查到底,让黑电镀无处遁形。
日前,普宁市依法对大坝镇华东村内一电镀加工场进行取缔,并将工场负责人及其员工等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今年9月16日晚,普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该市公安局执法大队干警到华东村内一电镀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场生产时产生的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接向外排放,普宁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加工场排放口进行现场采样,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笔录及录像;公安执法人员将该加工场负责人杨某旭及在场的杨某发、场内3名工人一起传唤到普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受调查。
据普宁市环境监测站9月17日监测结果显示,该加工场外排废水中重金属铜严重超标15倍,远远超出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普宁市环保局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该加工场作出责令停止排污的决定,并将杨某旭等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在接受采访时,杨某旭深刻认识到因自身文化程度低、环保法律意识淡薄带来的严重后果,对自己受到法律惩罚,还牵连到跟着自己干活的员工感到愧疚不已。他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环保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学习颁布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做一个依法依规的电镀企业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