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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环保最大笔罚单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翁夏    2015-11-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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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环保局对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处以110万罚款并实施了查封和限产措施。这是我市实施环保行政处罚以来最大的一笔罚单,而重罚严惩促进了该厂的整治到位。

据了解,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是省内供热机组单机容量最大的热电厂,也是汕头市唯一的热电联产企业,负责所处金平工业区内47家企业的集中供热,由于存在股权结构特殊,无力自筹资金进行改造等原因,该厂因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整治不力,近年被国家和省环保部实施了挂牌督办。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通过加密执法监察,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力促万丰热电加快整治。对该厂严格落实规范配置在线监测设施,并对其电除尘系统安装了电流工况实时监控设备,通过在线监控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同时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每季度组织市环境监察分局与环境监测站开展联动监察、监测。

新环保法一进入实施,市环保局即用起了法律新武器。3月现场检查和监测发现该厂1#锅炉烟气排放浓度超标,对该厂处以5万元罚款并发出责令立即停止超标大气排放污染物行为决定书。4月中旬对3月查处情况进行现场复查监测时,发现该厂在没有提出听证申请、也没有提交书面申辩报告的情况下依然运行1#锅炉并超标排放烟气,市环保局遂祭出按日连续处罚重拳,按照新环保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对该厂处以罚款60万元,而在此期间,还对该厂未经环境监察机构批准同意擅自停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行为也实施了查处。及至5月,现场检查监测又发现了该厂1#锅炉烟尘、烟气、SO2和NOX排放浓度超标,在实施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后,6月现场复查依然发现该厂1#锅炉在超标排放污染物,据此,市环保局开出了全市环保领域单次最大的一笔罚单,按日连续处罚共计110万元。鉴于该厂在多次处罚查处情况下仍继续运行1号锅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保局6月份开始对该厂1号锅炉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

严厉执法促进之下万丰热电加快了技改整治项目步伐。目前,该厂2#锅炉脱硫脱销除尘改造项目已经通过环保验收,1#锅炉已停机,等待按新标准建设的3#锅炉建成后替代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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