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报考条件适当放宽是2016年广东高考的热点之一,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近日市招生办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确定了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考资格审核工作流程,并强调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以生为本,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审核关,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一个都不漏,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个都不批。
据悉,目前全市非汕头市户籍在汕就读的高三学生共有550人,其中普高468人,中职82人。根据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考条件,各职能部门作了具体分工:教育部门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保年限的审核工作;住建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
随迁子女考生完成报考资格审核共分九个环节,包括考生提交资料、报名点完成初审、区县招生办审核、区县人社局审核、区县房管部门审核、区县公安局审核、区县教育局审核、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公示、市招生办完成终审并确认考生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