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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重拳整治六类违章搭建行为

    来源:汕头都市报    作者:林彦恂    2016-06-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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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金平区、龙湖区开展“拆除违章建筑、还路于民”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副书记、市创文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孙光辉在会上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创文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周镇松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创文领导小组副组长邱伟出席会议。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目标,集中力量,统一步伐,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全面清理拆除违章建筑,还路于民,还公共资源于全体市民,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据了解,从现在起我市将用一个半月的时间,主要针对六类违章搭建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分重点整治、全面整治、深化整治和修复美化等四个阶段推进。这些违章搭建行为分别为: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出入口、重要公共设施及国家机关周边等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违章建筑;内街小巷、住宅小区周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乱搭乱建行为;集贸市场周边和沿街商铺倚门出摊、违章搭设、乱拉挂、乱设立广告的行为;国土部门已征控制用地的违章搭建;市城市绿化用地的违章搭建。

孙光辉在会上指出,违章建筑是城市管理问题中最突出的弊端,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侵犯广大市民利益,各级各部门对此必须态度坚决,逐条街路全面摸查,将所有违章建筑全部拆除,确保不留死角。整治行动要重视做好群众工作,在辖区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文明执法,严密部署,形成和谐拆除违章建筑的场面。要及时做好整治后各场所的修复美化工作,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拆后再建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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