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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税款两百万能挂牌?

    来源:新三板千人汇    作者:    2016-07-3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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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税款两百万能挂牌?汕头税务部门3出“清白”证明为哪般?

在审挂牌企业欠税204万,但是他们自己却认为:
我虽然有违法违规行为,但没有因此被主管税务部门查处呀,而且他们还为我出具了3份证明,所以我还是符合“合法规范经营”挂牌条件的。
不知道股转系统将如何审批回复呢?
欠税204万,缴清时间延期4个月
这家“能言善辩”的公司是广东东信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车模”),主营业务为车模、玩具车和其他玩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转系统7月22日在审申请挂牌企业情况表显示,东信车模于4月29日提交挂牌申请,6月15日股转系统给予第一次反馈,7月16日东信车模提交第一次反馈,目前处于反馈意见回复审查阶段。
春晓君查看该公司提交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发现,他们曾公开提到“公司因税款未缴清而可能受到行政处罚风险”。
据春晓君今日从内部人士手中获得的《东信车模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税款未缴纳情况内容摘录》显示: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326016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缴未缴税款合计9,661,857.71元,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尚未缴清外,公司已向主管税务部门全额缴清了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堤围费、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款;公司至今尚欠应缴未缴企业所得税1,626,775.04元、增值税415,508.7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43.14元及滞纳金(详见下表)。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税收缴纳不合法或不规范的情况。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足额缴纳应缴未缴税款及滞纳金;今后将严格遵守我国税务法律法规规定,按期足额缴付税款。
看上去认错态度很诚恳对吧?且慢,春晓君翻阅其4月29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发现,东信车模及实际控制人曾公开表示,出具承诺在 2016 年 5 月 31 日前缴清所欠全部税款及滞纳金。也就是说,缴清税款的时间又被延期了4个月。
另外,东信车模还表示,截至2016年6月止,公司至今未因欠缴税金事宜而受到主管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或被立案侦查。
主管税务部门3次为其开证明
是不是很矛盾。明明欠缴税金,却自称从未因此受到主管税务部门的处罚?
其实这家企业说的实情。他们非但没有被处罚,反倒是主管税务部门连续3次为其开具证明,声称东信车模没有因涉税违法被查处或重大违法违规的记录。
汕头市澄海区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3月21日出具《证明》:东信车模是我局管辖的纳税人。经查询我局征管软件,该纳税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尚未发现涉税违法行为被我局立案查处的记录。
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1月9日出具《证明》:兹有我局管辖企业东信车模,东信车模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发现重大违规记录。
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6月22日出具《证明》:兹有我局管辖企业东信车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665562219),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东信车模有欠缴税金及滞纳金,尚未发现有重大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符合合法规范经营
估计是有了汕头主管税务部门的“撑腰”,东信车模的主办券商、律师团队,也是底气十足。
他们认为:东信车模虽欠缴税款,但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该行为未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且根据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6月22日出具《证明》,未认定该次欠缴税款为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因此东信车模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
东信车模本次挂牌申请的主办券商为东莞证券,法律顾问为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财务审计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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