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汕头市与国家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签订了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成为民政部首个设立的地级市观察点。近日,汕头市民政局领导到民政部汇报工作,就共同进一步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的落实进行了座谈。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高晓兵充分肯定了我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在履行协议中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希望汕头市要先行先试,探索民政事业发展新模式,并表示民政部将在政策、资金、项目给予倾斜,共同推动汕头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4年来,我市把综合观察点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着力推进35项改革措施,打造满意社团、阳光低保、亲情救助、惠民殡葬、爱心慈善、和谐社区、幸福老龄、模范双拥等8大民政特色品牌,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如在基层治理方面,采取设立镇级枢纽型基层社会组织总会及总会党组织、“两委”干部主动介入担任基层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健全村(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镇挂钩村干部积极与村(社区)社会组织建立联系、规范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措施,为创新基层治理、巩固基层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新机制,搭建新平台,筑牢拓宽密切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在2016年民政论坛进行了经验介绍。
在“满意社团”方面,我市体现“六个率先”,其中包括率先制订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在全国开创了地方性法规的先河。在惠民殡葬方面,我市大力推广绿色、阳光、生态殡葬,殡葬惠民政策实现全覆盖,澄海区海葬比例达到68%,居全国领先水平,我市还启动了树葬纪念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龙湖区、南澳县被确定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在爱心慈善方面,6年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筹集善款40亿元,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