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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率先完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伟炜    2016-11-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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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在临街一层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配齐窗口服务设备,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的要求,省十件民生实事提出“在全部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机构临街一层设立标准化便民服务窗口”的工作目标以来,汕头市司法局要求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要根据法援窗口建设的时间要求,制定倒迫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窗口建设工作有序快速推进并于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窗口建设任务。

记者从汕头市南澳县获悉,目前,南澳县标准化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已率先建成面向群众提供服务。

南澳县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面积103平方米,划分为咨询服务区、案件受理区、等候区三部分,同时设置了秘密接待室、档案咨询室(二室合用)、案件会商室、文印室等,大厅公共区域设置了援务公开栏,印制摆放工作岗位牌等,平面标识全部按省司法厅下发的操作手册标准制作悬挂。服务大厅同时配备了电脑、复印机、身份证识别器、高拍仪等设备,多台电脑分别连通政法网和互联网。

据悉,全市8个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窗口预计于12月份全面建成使用,由此将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树立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政府公共服务形象,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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