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汕头市人社局了解到,2017年度企业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将从4月1日起开始,凡由市人社局及各区(县)分局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含2017年始发养老金人员),管理单位或个人应于6月20日前到社保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资格认证的,社保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由单位(包括退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保服务站等代理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各单位应向所属社保机构提交《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名册》和《暂停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情况申报表》。原单位已不存在或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社保机构或省社保局授权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居住省内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可前往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或省社保局授权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居住省外的离退休人员需填写《居住异地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协查表》,前往居住地社保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后寄回原单位或发放养老金的社保机构。居住在境外的离退休人员,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寄回原单位或发放养老金的社保机构。此外,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原单位已不存在或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居住省内异地和省外离退休人员以及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今年还可通过“汕头社保”手机客户端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