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湖区出台《关于开展“四上”企业培育贷实施方案》,通过创新举措,加快促进小微企业上规上限,主要是通过区财政提供贴息支持,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四上”企业培育对象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企业尽早实现上规上限。
龙湖区每年在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作为“四上”企业培育贷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银行贷款余额给与年贴息率2.5%进行贴息,贴息时间按每笔贷款期限计算。贴息资金按申报先后次序,在公示期满后按月发放。同时,通过多项措施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参与“四上”企业培育贷工作,建立绿色通道,为“四上”企业培育对象提供多方面、针对性各类金融服务。
据测算,龙湖区每年安排300万元贴息资金,每年能够撬动1.2亿元贷款,每家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最少能满足30家企业融资需要,区不承担贷款风险责任,贷款审批由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独立自主负责。
近年来,龙湖区大力培育“四上”企业,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理顺企业属地关系,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区成立了“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龙湖区激励各街道(镇)完成规上、限上指标任务奖励措施》、《龙湖区关于鼓励街镇理顺企业属地关系和培育新增“四上”企业的通知》、《龙湖区经济发展管理责任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不断扩大规上企业规模。目前龙湖区限上批零销售额和住餐营业额绝对值超过全市一半,每年新增“四上”企业数在全市排名靠前,进一步增强全区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