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间,松发股份(603268)披露了控股股东拟转让控制权的提示性公告,当日晚间,上交所便对拟协议转让交易股份价格大幅溢价等问题发去了问询函。
松发股份表示,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道藩、陆巧秀的通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股权协议转让事项,该事项将导致公司控制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公司股东林道藩、陆巧秀已于7月22日与相关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达成股份转让意向。林道藩拟将其持有的松发股份6.95%股权转让给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陆巧秀拟将其持有的松发股份22.96%股份转让给恒力集团;上述股东合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占松发股份总股本的29.91%。
公告中披露,上述交易双方拟协议转让交易价格为21.91元/股,恒力集团将支付转让交易金额不超过8.2亿元。而松发股份股票于7月23日的收盘价为14.9元/股,此次协议转让价格溢价约47.05%。对此,上交所要求松发股份结合交易双方关联关系、利益安排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溢价收购的原因及主要考虑,以及补充披露恒力集团此次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是否存在使用杠杆资金等问题。
此外,上交所表示,经核实,公司股票2015年3月19日上市,至今不到三年半,控股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曾明确承诺“为避免股份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股份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将所持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给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转让”。对此,上交所要求松发股份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不到三年半的情况下转让公司控制权的主要考虑,是否与公司的基本面变化相关;是否与控股股东前期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与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承诺相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