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该局根据举报线索于2020年12月9日,在汕头市鑫鸿货运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水利路中段28号京东云物流园7栋6号),查获一批运输托运的涉嫌侵犯“KOHLER”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货物,上述货物经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分别是标识有“KOHLER4004”字样的蹲便器27箱(每箱1个,共27个);外包装上印有“KOHLER”字样的感应器配件11箱(每箱4个,共44个);外包装标示有“THE BOLD LOOK OF KOHLER”字样和“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字样的交流电源盒组件1箱(每箱44个,共44个),共39箱
该局于2021年2月5日发布假冒伪劣商品被查获公告,并通过公告通知上述涉案货物所有人到我局接受调查,至今未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前来本局主张上述涉案货物所有权或接受调查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假冒伪劣商品被查获公告后,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满十五日不到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假冒伪劣商品连同涉案物品予以没收,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其他法律责任”的规定,对上述涉案货物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