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减轻车主负担,自4月27日起,汕头市对从汕头境内高速公路出口进入汕头市的外地车辆收取一次次票通行费后,该车24小时内如多次从汕头市境内高速公路进出,将不再收取次票通行费。
据悉,今年“两会”期间,市港澳委员、广东世聪集团总裁吴哲歆提出了完善高速代收方案的有关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提出优化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市路桥收费管理处随后组织调研,研究落实该建议,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优化方案。
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自本月27日起,对从汕头境内高速公路出口进入我市的外地车辆收取一次次票通行费后,该车24小时内如多次从我市境内高速公路进出不再收取次票通行费。在粤东各市中,汕头是率先实施该项措施的城市。
有关人士测算,该举措实施后,高速公路代征通行费预计将减收10%左右。此外,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我市路桥次票通行费后,凭缴费票据在24小时内首次途经我市境内第一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均可免收通行费(礐石大桥收费站除外)。